※學前特教巡迴輔導代理教師:
安胎假及延長病假缺額1名,聘期為實際報到日至110年7月2日。(實際聘期依當事人申請安胎假及延長病假期間為準,如期間雇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除聘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報名日期、應試報到時間及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0年03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0年03月11日(星期四)上午12時3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0年03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時,開始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0年03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
2.應試報到時間: 110年03月12日(星期五)上午12時3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 110年0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時,開始進行甄選。
4.注意事項:若第1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0年03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0年03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時3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0年03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3時,開始進行甄選。
4.注意事項:若第2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報到時請考生親自持准考證至本園報到,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
※甄選資格:(各次甄選條件不同,請應試者注意):
學前特教巡迴班代理教師:
(1)第1次甄選:
1.具有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證者。
2.填具聘期生效日前能取得前述1.證書之切結書者得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2)第2次甄選:
1.修畢學前特殊教育學程,取得修畢證書。
2.填具聘期生效日前能取得前述1.證書之切結書者得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3)第3次甄選:
1.大學以上畢業者。(有幼教背景、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者或修畢幼兒(稚)園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者尤佳。)
【詳情請閱讀簡章,洽詢專線03-5955223分機123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