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竹東幼兒園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3次代理廚工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頒「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五)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03日公告編號:57177辦理。
二、 甄選名額:代理廚工正取1名,備取1名,如無合乎本校需求者錄取得以從缺。★註:後續有缺額產生,則由備取人員優先依序遞補。
三、 甄選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
(二)國小以上畢業,男性需役畢。
(三)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尤佳,無證照者亦可報名。
(四)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亦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所列之情事者。
(五)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布之食品衛生管理法暨相關規定者。
(六)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
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111年審定為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6個月內證明合格者。
(確定錄取後到職前請依規提供6個月內體檢表體檢表:應包含一般體檢項目、肺結核胸部X
光檢查、傷寒糞便檢查及A型肝炎抗體檢查(含IgG及IgM檢查),廚工加檢手部皮膚項目。)
※附註:
1.如有不符甄選資格條件而隱匿實情者,經查證屬實,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之;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
2.因病退休或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公立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退休或資遣公函。
四、 工作內容:幼兒園師生午餐、上午及下午點心及學校其他交辦事項。
五、 工作日期、時間:起聘日為112年2月6日至112年6月30日止。(報到時間在後者,以學校實際簽約日起進用)若期間雇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除聘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六、 薪資:依勞動契約進用(屬定期契約)
(一)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採月薪制(3萬1,492元)。
(二)無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則按勞基法最低工資按月計薪(2萬6,400元)。
註:享勞保、健保及勞退6%。
七、 報名、甄選時間及方式:
第一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至10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5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時至12時開始進行甄選。
第二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至10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5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1時至12時開始進行甄選。
第三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至10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5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1時至12時開始進行甄選。
註:未依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甄選資格。
甄選方式:以口試方式進行,報名甄選人員可攜帶相關資歷之佐證檔案。
報考者於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逕送本園辦公室,完成報名手續,免報名費。(請帶正本查驗)
1.報名表【附件一01】。2.自傳【附件一02】3.最高學歷影本。4.身分證影本。5.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影本(良民證)。
★註:若無法在報名時提供「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影本」者,請簽妥切結書(如附件二),並在確認錄取後,2週內提出「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影本」以利查核。
十、 放榜時間:
第一次:112年01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第二次:112年01月16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第三次:112年01月17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如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以此類推,請甄選者觀看最新公告。
十一、 甄選業務聯絡人:新竹縣立竹東幼兒園 廖小姐 03-5955223分機123。
詳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