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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竹東幼兒園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階段第1-10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2023/03/22 附件下載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暨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公告編號57630最新公告辦理。

二、僱用名額:雇用時數不超過384小時,甄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三、僱用期間:甄選完畢實際上班日起至112年06月份學期結束止。 (實際依簽約協調內容為主)

四、薪資標準:以時計薪,每小時時薪176元,每日工作時間4小時,從中午12時至下午4時。(實際工作時間依用人單位需求做調整)
             (依最新勞動基準法規定調整)

五、福利:享勞健保及勞退、無年終獎金。

六、甄選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曾擔任特殊教育生活自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不得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規定,錄取後請依規提供「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以供查驗。若錄取後繳驗「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發現有違法情事,無條件解約。

七、工作內容:本助理人員工作內容以身心障礙學生生活、教學支援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等,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生活自理相關服務為主。

八、報名及面試事宜:(每次時間不盡相同,請甄選人員注意各次時間) 

(一)報名、甄選及結果公告時間:

第1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06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06日(星期四)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06日(星期四)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2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07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07日(星期五)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07日(星期五)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3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1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時4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時5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4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1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時4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時5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5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6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7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8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1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4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5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9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1時30分。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4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50分開始進行甄選。

第10次甄選:

   1.報名日期:112年04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

   2.應試報到時間:112年0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10分前報到。

   3.甄選日期:112年0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開始進行甄選。

(二)報名地點:新竹縣立竹東幼兒園辦公室【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和江街251號、電話:03-5955223-123,人事廖小姐】

(三)報名繳交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高中(職)以上畢業)影本(請繳驗正本)。
2.身分證影本(請繳驗正本)。
3.履歷表2份(如附件一)。
4.簽妥「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切結書(如附件二)。
※備註:若甄選時即可提供「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不用繳交切結書。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在僱用期間若有缺額,則由備取人員進用,不再重新甄選。

(五)如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以此類推,請甄選者觀看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