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09年2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8498號。
二、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
三、開學前,請各校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進行防疫工作準備。
四、為維護全體師生健康,避免因疏忽而付出更大成本,請轉知所轄學校積極向家長宣導防疫配合作為,以及學校與教師應主動關心學生之健康,說明如下:
(一)學生上學前,家長應落實學生在家健康管理:每日上學前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並量測體溫,遇有發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耳溫≧38∘C;額溫≧37.5∘C者,須以耳溫再確認)、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主動告知學校,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學校不會將其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學生入校後,學校及教師應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隨時注意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如有症狀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避免傳染他人,並應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以及維持空間通風,並安排專人陪同直到離校。
(三)強化師生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五、請各校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相關資訊如下:
(一)「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https://www.cdc.gov.tw/File/Get/owN3_pF2udHcVOuUdMaqRw。